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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司法局

通州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任务。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下辖19个司法所,26个法律服务所,4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


中文名 通州区司法局 类    型 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任    务 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 内设科室 7个

工作成绩编辑
近年来,通州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振奋精神,奋力拼博,实现了司法行政事业新跨越:连续两个五年被省人事厅、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先进单位,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多次被南通市局记集体三等功,被南通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平安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工作先进单位、南通市文明行业。涌现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王永余、全国优秀调解员标兵曹荣等一批先进个人。为法制通州、平安通州作出了新贡献。
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得到新提升。2003年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镇两级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为平安江苏的品牌。每年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分别保持在98%和96%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通州区是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三五”、“四五”全国普法先进单位,“三五”、“四五”普法全省先进县(市、区),全省“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县(市、区)。
通州区也是全国最早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的地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取得新成果。
通州是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示范区,率先在全省推广使用社区矫正管理移动平台,率先开展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跃上了新台阶。
全区19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办公用房均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8人以上,有57.9%的司法所实现了独门独院。
警用摩托车配备率达到100%。法律服务水平有了新提高。
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断扩大,我局被南通市人民政府表彰为1998-2008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公证处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公证处”、“江苏省文明公证处”。 [1] 
主要职责编辑
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中央和省、南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依法治区工作中和本局相关的工作。
3、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法学教育规划、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4、管理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调处重大易激化纠纷;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假释、保外就医、监(所)外执行人员和缓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承办市刑释解教 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7、履行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帮助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8、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指导、管理、监督全区的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社会法律咨询机构以及在我区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工作。
10、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参与司法行政有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1、协助做好镇司法干警、司法所长的考察、考核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和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
12、承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编辑
陈锦新 主持全面工作,对全局工作负总责。分管办公室。联系十总镇司法所、二甲镇司法所、金沙镇司法所、东社镇司法所。
丁华斌 分管大调解工作,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基层科。联系兴仁镇司法所、兴东镇司法所、西亭镇司法所、骑岸镇司法所。
姜 平 分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学教育工作、依法治市工作、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市普法办日常工作,主管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分管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联系三余镇司法所、五甲镇司法所、石港镇司法所、四安镇司法所。
姜志亮分管法律援助工作、市“148”指挥协调中心工作,负责市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的平安创建、综合治理、法制建设、信访工作,负责装备计财工作、信息化工作。主管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室工作。分管法律援助管理科。联系川姜镇司法所、张芝山镇司法所、先锋镇司法所。
科室职能编辑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统计、档案、信访、保密、通讯和外事工作;拟定和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规划、管理本局并指导本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检查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葛进华
政治工作科
制订和实施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计划,负责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归口管理机关的党务工作(包括机关工会、妇委会、团支部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聘)免(解聘)、奖惩及有关人员工作,管理和指导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警务工作和公务员吸收录用工作,参与对基层司法干警、司法所长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和专业人员的考绩档案工作,负责本系统干警的培训、轮训和普法工作,参与对律师、公证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郁红芳
基层工作科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镇(乡)司法所积极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指导和协调大调解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镇(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改造;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年检工作,审查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执业证登记和年度注册工作;主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人:金健
宣传教育科
拟定和实施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各镇、各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拟定和实施法学教育规划、计划,组织本市各级各类干部、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培训;组织编写法制宣传教育材料,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年度法制教育计划。
负责人:顾云海
公证与律师管理科
拟定和实施全市公证、律师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公证、律师专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协助搞好律师、公证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负责人:黄新义
法律援助管理科
(市法律援助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管理、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研究制订法律援助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承办或组织办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制订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和处理“148”分流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事项,负责市“148”法律服务专项电话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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