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彦禄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劳动仲裁 民商事诉讼、仲裁 养老健康与生命科学法律事务
1978年参加工作,先后从事公安刑事侦查和法院审判工作。
1997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98年至2000年于北京市紫光达律师事务所工作,律师。
2002年至2011年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1年至今于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工作,曾任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现任律师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几十年司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办理了大量重大影响的民商事、刑事和仲裁案件。如:中国建筑二局某工程公司上诉盘锦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山西省运城市检察院公诉的张某涉黑案,天津市检察院公诉的褚某故意杀人案,河南省农民曹某诉北京市程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贵州省周某某诉北京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北京市西城区某建筑公司申请中国某报社工程款纠纷仲裁案,北京市某贸易物资公司诉孙某某借款纠纷案,北京市民政局物资办诉杨某借款纠纷再审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案等大量较有影响的案件。并且办理了大量由中级法院为一审,省级法院或最高法院为二审的全国有影响案件,特别是办理了一批各种重大疑难、上诉、申诉案。
2008年被北京西城区司法局评为2008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8年被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评为2008年度十佳律师
2010年被北京市宣武区司法局评为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
2010年被西城区司法局评为警示教育工作优秀律师
2010年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警示教育活动优秀律师
2011年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2010—201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
2015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