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晖
基本信息
工作经历
1992年-1997年 | 汕头文化局群众艺术馆|馆员
1997年-1999年 | 汕头刘诗昆钢琴艺术中心|主任
2001年-2007年 | 汕头市龙湖区北佐门琴行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2010年 |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0年-2014年 | 广东博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4年-至今 |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专业资格
2010年 | 律师执业资格
代表业绩
•2010年 | 担任金刚公司法律顾问及其IPO发行期间参与和处理反馈意见,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的撰写。
•2011年 | 接受瑞士wifag集团Polytype Converting SA保利泰加工机械公司以及华鹰软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提供股权投资方案,技术引进方案,法律程序安排等一揽子技术、投资、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
•2012年 | 盈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银达通投资有股权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2013年 | 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与证券交易律师业务。
•2014年 | 就新能源、医药、新材料、农业、化工、食品、服装、软件、检测检验等行业中的企业开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股份改制、申报、发行、挂牌,优先股发行,定增,并购重组等业务。
•2015年 | 担任汕头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2016年 | 为中弘保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保华石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增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6年 | 开展金明精机及其子公司远东机械及其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股份转让、并购重组,定增发行等磋商、谈判等工作。
•2016年 | 进行大壮国际广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相关融资项目,并与各大证券、 信托、基金公司开展证券金融业务。
•2017年 | 进行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引导产业发展集群的调研工作及徕福硒产品工业园的投融资项目筹办工作,并成功组建了配套的资产管理公司、基金投资公司并开展拟IPO企业徕福硒业的上市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