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华
叶剑华律师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99年开始执业)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
电子信箱:yjh1122@163.com
执业经历
2011年至今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2004年-2011年 :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2003年-2004年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9年-2003年 :江西廉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
执业专长
叶剑华律师主要承办公司涉诉及非诉法律业务,对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尤其在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投资和融资并购、公司兼并重组、劳动用工争议等业务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叶剑华律师擅长从独特的视角切入,将纷繁复杂的案情简单化,尽最大可能竭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曾成功代理数十起重大复杂的诉讼、仲裁案件,赢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
叶剑华律师有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能够将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准确、及时的反映给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叶剑华律师同时还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曾经或正在为以下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中国联合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天津瑞景置业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嘉鑫投资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泠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丛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星(天津)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种畜进出口有限公司、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国通信建设第五工程局、滁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达华尾矿资源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北京宝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元通汇金(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壹读天下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美国卡莲氏有限公司等。
叶剑华律师既往承办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有:
宁夏沙坡头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合同纠纷仲裁案;
天津瑞景置业有限公司与天津广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诉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京房
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诉江苏张家港江海油脂接运有限公司仓储合
同纠纷案;
中国种畜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仲
裁案;
嘉鑫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南证券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临沂鼎程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仲裁案;
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隆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
让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诉北京凯诚高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案;
滁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安徽上能管桩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诉上海奥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仓储合
同纠纷案;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
同纠纷案;
上海丛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周洋股权投资协议纠纷仲裁案;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诉北京安捷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京
房不动产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北京草岚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草岚子三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皓讯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中财
联合经济担保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北京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与北京中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案;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汉毅冶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异
议纠纷案;
中国联合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与王聪服务合同纠纷案;
马义诉北京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张兰合同纠纷案。
以叶剑华律师为首的律师团队既往承办的非诉法律事务有:
山东胜利钢管有限公司筹划IPO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广东鸿艺集团有限公司筹划IPO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广东吉青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筹划IPO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嘉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组国风集团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嘉鑫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筹划并购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北京金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划收购“太阳花园”项目用地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麒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划收购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收购福建中邮普泰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武夷山市嘉元置业有限公司筹划融资借贷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元通汇金(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关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
事项变更专项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