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广西灵湖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45032015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5000035****** 住所: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 联络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志玲路 电话:13878371513 传真: 网站: 负责人: 梁锋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主管机关:兴安县司法局 批准日期:2015-08-25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合伙人:梁 锋黄立志龙能强执业律师:秦有英唐诗雅唐海珠 本站声明:该内容为地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网站最新更新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广西欧治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广西源慧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