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分类  >  湖南   
[0] 评论[0] 编辑

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24301200510444700 

主管机关 长沙市司法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所 

成立时间2005-01-26 

负责人 田健夫 

律师人数20 

所属地区 长沙市

律所自述

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系由著名法学家邱兴隆教授于2005年3月发起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律师7人,专职律师22人,兼职律师4人,律师助理10人,高级顾问2人。本所所有律师均有着良好的法律教育背景,其中,有15人先后就读研习于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与湘潭大学等著名法学学府,3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4人具有教授职称、1人具有副教授职称、4人已经获得或正在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

我所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制定了一系列收结案、利益冲突审查、财务管理、会议制度等,我所管理合伙人,不但执业经验丰富,而且道德素养高,在长年的执业活动中均受到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司法行政机关的一致好评。新晋律师的加入为我所带来新的理念和活力,我所自成立以来,没有一人受过当事人的投诉、也没有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处分、行政惩戒。

我所业务领域涉及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民商事领域,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尽职调查、进行相关事务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参与商业谈判、审查各类合同、完善内部管理,作为代理人或辩护人参加诉讼等等法律服务。

我所所训:忠诚于法律  专注于细节

所主任寄言:我们怀着敬畏之心和感恩之心,守望公平正义,坚持专业水准,精诚为您提供高效服务!

●  律所坐标

律所地址: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368号上东辛顿公寓北一栋28楼

联系电话:

0731-82197501

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乘坐112路、502路至红橡华园站下车,沿步行200米至菲莎公馆26楼;乘坐143路至蒋家湾下车,步行300米至菲莎公馆26楼。

附件列表


0

网站最新更新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湖南星沙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湖南星河律师事务所

标签

暂无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