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
律所名称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24308199510124800
主管机关 张家界市司法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所
成立时间2009-12-08
负责人 蒋训民
律师人数14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律所自述
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3月,是湖南省张家界市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于2009年由全体合伙人协议并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改制为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
一、人才队伍
人才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本所拥有一批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人才,他们是本所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本所拥有执业律师16名,实习律师2名,内勤1名,其中具有法律学专业硕士学位的5人,法学教授1人,法学讲师4人,并且其中亦有从事经济工作多年的律师4人,经济师2人,持有会计证的2人。良好的教育背景与理论修养,丰富的时间经验,都是促使本所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机制建设
本所建立了适当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业务及财务管理制度。本所成立之时就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建立了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其中合伙人会议为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本所章程与合伙人协议的修改、年度发展规划的制定、年度的财务预算与决算方案、分配方案等都由合伙人会议决议。本所还规范了律师事务决议的程序和方式,并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完善了财务会计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以及印章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如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收案结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等(具体参阅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律所文化
本所成立时间较早,发展至今民已形成了自已的独特文化,主要包括:
(1)诚信。诚信是为人之本,是立业之基,是本所员工的共同的品质,本所在团队建设、人才选聘、法律服务评价中均以诚信作为考量的核心指标。
(2)合作。合作是本所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本所强调个人与同事、客户和合作伙伴之间的协力合作,提倡在宽容谅解和通力合作的基础上,创建更加牢固的关系。
(3)责任。责任是发展的源动力,是本所律师对客户的信赖、社会认可的最佳回馈。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统一服务标准、严格服务监督,并且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关注公益事业、提供就业机会、参与政府管理,为 社会公众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4)规模化。以规模化的建设为基础。本所拥有一定规模的执业律师团队,通过实行专业分工与团队协作,有效整合人力、财力及各种资源,形成高效规范的律师队伍。
(5)专业化。以专业化建设为手段。本所充分发挥所内每位员工的专业特长,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形成律师事务所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的整体运行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6)品牌化。以品牌化的建设为重点。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是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包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法律服务能力、法律服务标准、各项制度建设、社会评价、社会美誉度等。本所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不断强化律所品牌化建设、律所文化建设,增强本所律师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本所律师的内部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服务宗旨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定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诚信、卓越、合作、责任是本所对客户一如既往的承诺。
● 律所坐标
律所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中商广场写字楼16楼
联系电话:
8219699
乘车路线:
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8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