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至为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 内蒙古至为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秦伟
主管机关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合伙人 秦伟,巴音,刘凤权 许可证号 21501201610185948
执业律师数 5 专职律师数 5
兼职律师数 0 实习律师数 5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汉庭酒店7楼
电子邮箱 nmgzwls#163.com
(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邮编 010010
电话 0471-3592550 传真 0471-359255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50000MD0048175K
事务所简介
内蒙古至为律师事务所是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于2016年 4月25日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位于呼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汉庭酒店7楼,现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三人,律师助理二人,辅助人员二人。《晏子春秋》记载“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意为“努力去做的人常常可以成功,不倦前行的人常常可以达到目的”)。至为律师事务所“至为”(意为“最好的行为”)二字即源于此。为了向客户提供精专的法律服务,至为律师依托着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注重于专门设计适合客户自身业务特点及满足客户具体要求的服务方案,这种独特的追求“最好行为”的文化,不但能够充分适应客户的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和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而且还使至为律师始终站在社会经济法律发展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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