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君
◆ 执业资格
1995年获中国法官资格
1997年获中国律师资格
2000年获中国律师执业许可证
◆ 教育背景
1989.10-1993.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6.9-1999.6 中山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 执业领域
刑事辩护。刑名交叉重大疑难纠纷综合解决。代表案例:
吕某某父子受贿案,一审判决无罪,最经典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珠海第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老总陶某某贪污案,一审开庭后公诉机关撤诉,无罪辩护成功。
江门“6.30”烟花特大爆炸案。
广州某区交通局局长受贿案。
贵州某县人民医院院长付某某受贿案。
张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二审从死刑改判死缓。
徐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因敏锐发现特情介入而判死缓。
孙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审查起诉阶段深入分析案情提出不起诉法律意见,公诉机关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补足为由做出不起诉决定。
杜某串通投标案,检察机关不予批捕。
张某某、李某某诈骗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康师傅”“健力宝”员工斗殴案。
宗某某等非法采矿案。
肖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骗取贷款案。
汪某兄弟故意伤害致死案,通过尸检报告发现受害方持有凶器而致轻判。
◆ 执业荣誉
2006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7年度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最佳刑事辩护律师
2014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