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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民

【工作经历】

自1994年至2001年八年就职于江西省赣州市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事刑事、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主审或参与审理各类案件800多件,具有十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2001年辞去公职,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诉讼方面,因具有法官经历,熟悉审判规则和法院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深厚的优势,运用从事法官工作所培养的严谨、审慎的工作思维方式,发挥律师的灵活思维、逻辑严密的工作特点,能迅速理清法律关系,抓住有利关键环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08年与律师界精英合伙成立广东强邦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

2016年加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合伙人。

所获荣誉情况:2012年当选广州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5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因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经4年努力争取,成功办理申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案件,使客户从承担3700万元债务改判无责任;代理建设银行诉蓝粤集团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案件(案件争议标的2亿元),本案从广州市中院、广东省高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使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包括提单权利质押优先权)得到支持,该案2017年被最高法院评为“一带一路”经典案列。

 

【业务专长】

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金融、保险纠纷,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因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全面地帮助客户分析和解决问题。多次在法律顾问单位和商会、协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多次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风险控制建议,协助客户加强公司管理。

 

【社会职务及参与的社会活动】

2012年当选广州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2013年广州市司法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成立百名专家律师“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朱健民律师入选为百名专家律师团成员;

2015年9月被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广东省律师协会七部门共同聘请担任广东省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

担任聚赛龙(股票代码:839141)独立董事。

 

执业经历

二、业绩简介

【提供服务的客户】

长期(连续15年)担任广东永基建筑基础有股份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近百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不少属疑难复杂案件,均取得良好结果,有利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多次为公司举办法律讲座,讲课内容包括《建筑企业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分析和解决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履行的风险防范(从承包商视角分析)》,得到公司领导和员工的一致好评。

多年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处理400多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财产保险纠纷、代位追偿案件,为公司挽回大量损失。

为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永基建筑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佛山市泰丰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国叶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喜马拉雅广告有限公司(中国十大广告公司之一)、广东金豪漾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有限公司、广州永万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广州拓普基因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参与重大合同谈判,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案件的审理,为企业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部分非诉讼业务案例】

参与成功办理申通快递借壳艾迪西(002468)上市; 

帮助江苏湛蓝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永基建筑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 

担任聚赛龙(股票代码:839141)独立董事;

世创科技(股票代码:833136)定向增发;

2012年-2013年代理某投资公司完成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收购,带领律师团队完成所有收购工作,包括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参与收购的谈判、对企业收购的法律文件的准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财务等文件及资产的交接等,交易金额近10亿元;

参与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下属企业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劳务公司的企业改制,顺利完成改制工作。

 

【部分民商事诉讼代理、仲裁案例】

2013年朱健民律师带领八人律师团队,代理广东省XX银行办理XX集团、XX海运公司等五被告涉案本金22亿元项目系列案件,涉及案件类型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信托收据贷款、保理、银团保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银团固贷等,经过5年努力,所有已经判决的诉讼案件均获得完全胜诉,并已执行回款近8亿元。

其中,代理建设银行荔湾支行诉蓝粤集团贸易融资信用证开证案件(案件争议标的2亿元),本案从广州市中院、广东省高院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使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包括提单权利质押优先权)得到支持,该案2017年被最高法院评为“一带一路”经典案列。

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诉江门市蓬江区远禾发展有限公司等十多被告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本息计人民币2.1亿元,取得本息2.1亿元全部回收的佳绩;

代理信达公司与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案件,标的4900万元,发现并查封担保人8套房,价值3000多万元,已经执行回款;

2012年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广东省江门外经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华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土产进出口公司借款纠纷案,涉案本息计人民币1000万元,取得完全胜诉,在没有任何抵押物的情况下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执行回款项300万元;

代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份公司完成对60多户公司项目的不良资产收购的尽职调查,完成的高质量工作成果获得该公司的好评;

2010代理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针对要我方当事人支付3700万元款项的败诉生效判决书,在法院查封公司30套房、扣划160万元现金的被动情况下,朱律师通过申请广州市检察院抗诉,历经4年时间,2014年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执行回转被扣划款项并解封房产,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700万元。此成功案例,朱健民律师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业务成果奖”;

代理广州市华虹房地产开发公司处理十几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代理白云区倚绿山庄36户业主诉广州市银X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完全胜诉,执行得到近300万元迟延办证违约金;

代理苏沛楷、苏静雯上诉广州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二审(该案诉讼标的415万元,一审败诉,本人代理二审撤销原判,驳回广州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取得完全胜诉);

代理原越秀区西堤大马路、太平通津某烂尾楼几十户拆迁户拆迁补偿纠纷案件,均获得补偿或回迁;

专利侵权案件:代理被告深圳市饶花实业有限公司应诉原告邱瑞香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一、二审胜诉;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代理原告广州市汇美电气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雅X电器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获得胜诉;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代理原告深圳市饶花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XX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胜诉;

侵犯著作权案件:代理被告广州喜马拉雅广告有限公司应诉原告华X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一、二审均胜诉;

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案件:代理广州市灵动卡通产品有限公司诉湖南家润X超市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案件,案件胜诉;

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案件:代理广州市灵动卡通产品有限公司诉衡阳XX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案件,案件胜诉。

 

【部分刑事辩护案例】

走私毒品罪:为中国最大一起走私毒品(安眠酮4.24吨)案件主犯吴X聪辩护,轻判无期徒刑;该案曾多次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跟踪报道;

合同诈骗罪:为石X兵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检察院不予逮捕,予以释放。

非法侵占罪:为吴X涉嫌职务侵占罪辩护,法院三次开庭,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按不起诉处理,并为吴X成功索取国家赔偿;

妨害执行公务罪:为涉嫌妨害执行公务罪姚X兰辩护,成功辩护,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

故意伤害(致死):为廖X周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案件辩护,以正当防卫辩护观点,在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予以释放;

走私罪、受贿罪:为广州海关工作人员李X强涉嫌受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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