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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竞东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博士学位。


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高级访问学者。


曾任检察官、大学特聘教授。

简介

李竞东律师,师承日本当代十大刑法学家之一的前田雅英教授,是现代化刑法理论结果无价值论的最先践行者。曾任检察官,执业20多年来代理了近500起刑事、民商事、国际诉讼案件,近年来主要办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各种类型。曾连续多年出庭案件无一败绩,中国法律圈公认的刑辩知名大律师,以丰富前端的刑法学理论在业界被誉为“学者型律师”。


对于案件,李竞东律师有着深层次地理解与把握。他不放过案件中任何环节,使当事人在弱势的环境下,最大限度得到律师的法律救助,保护其合法权利。执业期间,李律师针对多起疑难刑事案件组织专家论证会,其中大量案件获得了无罪的最终结果,深得法律业内口碑。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北京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媒体对李竞东律师代理的经典案例多次进行过报道,以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和他率领的律师团队获得了中外客户的高度认可和尊重。



工作语言

中文、日文


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

日本国西科姆电子集团有限会社、日本国宫本贸易株式会社、日本小熊株式会社、美国百瑞尔集团公司等。


李竞东律师发表的文章及专著

2005年 发表《结果无价值理论与中国刑法现代化》专业刑辩观点文章。


2004年  《人民日报时代潮》杂志第5期  《正当防卫中的人权保护》


2006年  《中国法学》第8期  《与王泽鉴先生榷论人身权利与交易安全的价值位阶比较》


2002年4月  东京大学出版会  翻译日本学者山本敬三专著《民事法律思维方法》


2002年6月  东京大学出版会  翻译前田雅英专著《刑法总论》


2019年3月 《占有制度对财产类犯罪的决定性影响》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大型民商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诉讼


成功案例

1、1998年7月,代理汇源果汁集团诉被告西安某餐饮批发集团公司返还不当得利一案,代理原告方汇源果汁集团胜诉,为原告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


2、2002年4月,代理北京明圆学校诉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违法行政处罚案,明圆学校胜诉,被告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行为违法,依法予以撤销。


3、2007年10月,作为“故意伤害罪”袁某的辩护人,成功辩护为过失致人重伤,新疆天山区人民法院基本采纳本辩护人的意见,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决被告袁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


4、2009年4月,作为香港商人李某某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成功进行了无罪辩护。


5、2009年4月,代理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北京顺义区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理由是原判认定的犯罪数额错误,启动抗诉程序进入二审,在李律师的辩护下,北京一中院最终驳回北京顺义检察院的抗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6、2010年6月,代理原告我国最著名古典诗词翻译评注大师、东北师范大学盛广智教授诉被告北京出版集团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完胜被告北京出版集团公司,维护了原告盛广智教授的智力劳动成果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7、2011年10月,作为涉嫌黑社会犯罪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成功为赵某洗清了8项涉黑罪名的指控,最后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只以所谓的“赌博罪”判赵某8个月有期徒刑并罚金1000元。


8、2011年6月,作为刑事伤害案件被害人曹某的诉讼代理人,成功地为被害人曹某索赔了36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及医疗费,给被害人以最大的精神抚慰。


9、2012年7月,作为被告人宋某诈骗案的辩护人,一审成功地为被告人洗减涉案数额,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宋某较轻处罚。为此顺义区检察院抗诉至二审法院,二审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做出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10、2012年9月,在中日关系紧张之际,代理日本宫本贸易株式会社与中国上海信富电子集团公司国际经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以申诉方上海信富电子集团公司的全部请求被驳回,以被诉方宫本贸易株式会社的全部代理意见被采纳为结果,为宫本贸易株式会社避免了巨大经济损失。


11、2014年9月,代理刘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二审被减轻刑罚,最终改为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12、2018年1月作为延安大学规划处伍处长贪污案的辩护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并组织中国刑法学界最权威的五大刑法学家进行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与李竞东律师的辩护意见一致,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贪污行为,不成立贪污罪,延安市宝塔区法院为此案6次更换主审法官,最后不得不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3、2018年10月,代理东莞某数码机械有限公司、范某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二审,李竞东律师坚持为孙某无罪辩护,最终广东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案例逐渐整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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